一、歐盟商標注冊:
歐盟商標注冊是指通過歐盟下屬的內部市場協調局在歐盟所有國家統一申請注冊保護的注冊方式。由于歐盟是一個統一的市場,所以商標獲得“歐盟(也稱歐共體)”注冊后,將在歐盟各個成員國受到保護。目前,歐盟成員國共有28個。
28個成員國包括:奧地利、法國、意大利、西班牙、比利時、德國、盧森堡、瑞典、 丹麥、希臘、荷蘭、英國、芬蘭、愛爾蘭、葡萄牙、匈牙利、波蘭、捷克、斯洛文尼亞、 斯洛伐克、愛沙尼亞、立陶宛、馬耳他、塞浦路斯、 拉脫維亞、保加利亞、羅馬尼亞、克羅地亞。
二、歐盟商標注冊的特點:
1、效率高、費用低:
只須提交一份申請注冊一次, 即可在整個歐盟的28個成員國獲得 注冊保護。與在28個國家分別提交 申請相比,費用可以極大地減少。
2、統一保護:
一件商標注冊可獲得歐盟28個成員國的保護,有關商標案件的 裁決將在歐盟所有的國家得到執(zhí)行。
3、統一管理:
相應的商標續(xù)展、變更或轉讓 一份申請一次性就可以完成。
4、統一使用:
注冊后,權利人在歐盟任何一 個國家的使用就可視為在整個歐盟 的使用。商標在歐盟任何一個國家 的使用就足以對抗以未使用商標為 由提出的撤銷申請。
5、可享受優(yōu)先權:
在國內申請后6個月內辦理相 同商標的歐盟申請時,可享有申請 優(yōu)先權。
6、一表多類:
一份商標申請可指定保護多個類 別,且三個類別以內的費用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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